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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多措并举推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
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  日期: 2018- 08- 03 08:06   字体:[ ]  |   |  【返回】

宁海县民宗局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活化学习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在宗教干部和宗教界兴起学法、知法、守法新热潮,多措并举推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有效推进。

一、始终坚持“四学”为导向,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原原本本学。要求认认真真地研读原文,逐句逐段地进行学习,切实做到吃透精神,掌握核心。二是前后对比学。对照《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前后的具体条款和有关细节,深刻领会《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精神实质,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三是讨论交流学。鼓励民宗干部积极撰写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在学习会上开展大讨论,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四是联系工作学。坚持“问题引导学习、学习解决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调研论证,形成推进宗教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同时,加大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力度,切实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

二、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升宣传效果。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多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立体式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以新修订《条例》规定为依据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同时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尽快实现“跑零次”的工作对接;三是重点是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注重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做好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的宣传与引导工作;四是将新修订《条例》的基本精神融入到相关规章制度中,深化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三、开展多形式系列活动,深化主题教育。组织全县民宗干部和乡镇(街道)开展学习培训,做到培训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全覆盖,形成思想上共识;通过召开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学习座谈会,相互交流了学习认识体会;组织民宗干部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条例》精神,发送宣传资料;在全县宗教场所和宗教院校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寓教于乐,巩固教育成果。通过多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主旨,全面把握《条例》的规则要求,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围绕宗教工作重难点,抓好推进落实。针对个别场所财务意识薄弱、财务人员不足、财务管理不严的状况,宁海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工作。一是调查摸底,了解管理现状。宁海组织开展了重点场所的走访调研,了解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现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思路。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全县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现状,制定《宁海县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部署。三是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突出强调财务管理在宗教活动管理中的重要性;对重点场所的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针对具有抵触情绪的场所负责人,通过耐心沟通,打消顾虑。四是探索组建财务服务中心。财务服务中心对宗教场所财务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县民宗局派专人跟踪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