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办法》公布以来,宁波市佛教界积极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市佛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声,引领全市佛教界第一时间充分认识《办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学习宣传到位。通过召开团体会长会议、寺院常住例会,举办培训班、专题座谈会,参加各级统战(民宗)部门读书会、学习会等契机,开展对《办法》的学习。通过逐句研读,热烈讨论,加强对《办法》的学习领会,做到学懂弄通。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橱窗等载体,积极向信教群众宣传《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贯彻落实到位。寺院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提升寺院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天童禅寺等丛林寺院依照祖制,举行执事请职等仪式。各寺院结合“迎亚运、保平安”主题,对标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消防演练活动。
四是检查指导到位。结合工作调研及协会领导分片联系区(县、市)佛教界制度,以及全面从严治教示范场所、生态寺院标兵场所等两项创建活动,由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区(县、市)佛教场所开展检查和指导,确保《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打牢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