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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民宗局  |  日期: 2023- 03- 20 10:36   字体:[ ]  |   |  【返回】

2022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宗教中国化为方向,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行市”“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先行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2月,被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扫黄打非”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深入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坚决贯彻,实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与市委统战部、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党校教授专题辅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民族宗教干部中落地生根。在雪窦山弥勒佛学院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宗教领域走深走实。

(二)政务一体化改革工作持续深化

根据市政务办关于政府服务一体化改革要求,认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事项,完成要素配置,维护权力事项库,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12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而未进驻事项),作出未进驻情况说明。加快依申请服务事项入驻政务2.0系统,全局19项权力事项网办率100%,掌办率100%,跑零次100%,即办率70.4%,承诺时限压缩比94.4%,材料电子化100%。积极做好“无证明办事之城”工作,采取减材料、减证明,变“群众交”为“主动跑”,共核减办事材料6项,核减比例达到20%。取消5项办事证明,改为告知承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8项依申请权力事项下放到区(县、市)民宗部门,占我局市级依申请权力事项的47%。

(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迈上新台阶

一是完成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根据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积极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按照“省定标准、市县统一”原则,完成宗教领域所有19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工作。二是构建协同高效的执法运行机制。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宁波市民宗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建立了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无缝衔接和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三是全面推动执法工作整体智治。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系统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联合市消防支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宗教领域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无死角。充分使用“浙里宗教智治”重大集成应用平台,为执法办案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浙江掌上宗教”APP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宗教工作整体智治水平。四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2022年我局新增1名公职律师,另有1名公职律师正在审核。举办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民宗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着力提高民宗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宗教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宗教执法队伍。全年共发生宗教事务综合执法案件75件。省民宗委刊发《宁波市民宗局“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专题简报,在全省民宗系统推广我市民宗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经验。

(四)民族宗教工作数字化整体效能全面提升

积极提升数字赋能与法治建设的融合度。组建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全市民宗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北仑区“浙里民族团结石榴红”民族工作数字化、鄞州区“推进宗教中国化”应用场景、象山县“宗教场所留宿人员智慧管理”应用场景全部上线运行,数字赋能全面提升。积极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无死角,双随机检查覆盖率、掌上执法率、监管事项覆盖率均为100%。加强宗教领域信用监管,开展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的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宗教领域信用监管覆盖率65%以上。

(五)法治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市民宗局2022年度重点普法项目清单》《市民宗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继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法治教育示范点和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2022年全市共创建3个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15个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居全省前列;在慈溪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数字化普法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在全市95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以点带面,拓展宗教领域普法的受众面。12月4日,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宪法宣传。

(六)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起草制定《市民宗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印制《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单行本和海报,下发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协助省民宗委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核人员培训及许可申请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主体落地排摸工作,并根据省民宗委工作要求,协助省民宗委处理个别场所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不规范情况,协调市委网信办完成有关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甄别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指导相关区(县、市)民宗局依法处置宗教活动场所网络直播营销宗教用品和募捐问题;配合市委网信办开展我市互联网宗教信息“清朗”专项行动。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和民族宗教领域普法的重要内容。

(二)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改革。按照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政务数字化改革和公共信用建设,做好权力事项库维护工作,及时梳理我局权力事项,落实政务改革举措,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明确办理方式,确定办理时限,同时做好我市民族宗教系统公共信用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

切实抓好省监管平台和办事系统应用。一是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化执法监管平台,落实我市宗教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制度,规范事中事后行政执法监管;二是根据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办公平台数字化改革进程和工作要求,逐步实现所有办事事项在省民宗办事系统中办理;三是推进政务平台系统2.0的推广应用,继续做好相关事项的入驻和服务工作。

(四)继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与市综合执法局协作配合机制,全面落实《宁波市民宗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助配合工作细则》,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宁波市民宗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并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开展一次宗教事务综合行政处罚专项督导,深入推进我市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和专业执法工作。

(五)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注销登记办法》以及省民宗委对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反馈意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改(扩)迁建等行政许可材料,开展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六)抓好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2023年度全市民宗系统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的各地民宗部门、机关各处(室)以及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法工作任务,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七)继续开展宗教领域普法基地建设。根据省民宗委、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求,会同市司法局在全市民宗领域继续深入实施“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以示范点和基地创建为抓手,开展“互比互学互促”活动,提质扩面,切实提高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水平。2023年力争创建3个省级示范点和15个省级基地,指导慈溪市做好数字化普法的试点及推广工作,视情组织数字化普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八)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一是完善局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以法律顾问法律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不断巩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二是深化宗教教职人员学法机制,通过季度读书会、主体班等平台讲授宗教政策法规;三是在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宪法和宗教事务方面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团体、进院校、进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