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年度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行市”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先行市”,统筹谋划,落实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2024年市民宗局荣立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集体二等功。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坚决贯彻,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全市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季度读书会和“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以宣讲、咨询、展板和数字化等有形有声的普法载体,在全市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宗教领域走深走实。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根据市政务办关于政府服务一体化改革要求,认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事项,完成要素配置,维护权力事项库。权力事项网办率100%,掌办率100%,跑零次100%。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按要求及时做好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了《宁波市民宗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局机关年度工作总结及要点、人事信息、部门预决算等信息,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妥善办理涉民宗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除负面清单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2024年,处理“民生E点通”网络问政、咨询14次,公开答复5条,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及时答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民宗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局外网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我市民宗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4年,市民宗局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得到省民宗委领导充分肯定,全省行政执法培训班在宁波举办,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在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对全市民宗系统开展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联合督导,实现我市所有区(县、市)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2024年,全市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立案121件,处罚121件,罚没金额5万余元,居全省民宗系统前列。
(四)规范依法决策公正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与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管理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衔接,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局外网公布。2024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双随机检查覆盖率、掌上执法率、应用信用规则率、监管事项入驻率和覆盖率均为100%。严格落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建议》,严格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制度,按时完成法律顾问的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工作,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2024年,我局聘用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兼职法律顾问1名,内设公职律师3名,为我局相关行政执法、文件起草、合同签订等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做好市委民族宗教工作督查相关工作。组建2个市委督查组,对有关区(县、市)和2个功能园区联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对查找出来的5个共性问题和19个具体问题督查限期整改。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4年,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4次,局机关干部积极通过党员干部学习网等平台学法知法,年度学法用法考核全部合格。依据《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制定《市民宗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市民宗局2024年度重点普法项目清单》;扎实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按照“看有硬件,听有特色,学有经验,做有榜样”的标准,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95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以点带面,拓展宗教领域普法的受众面。12月2日,与市司法局在江北宝庆寺举办“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现场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深入推进宪法宣传。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2023年市民宗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度市民宗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一定不足。
主要表现:一是民宗系统干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需要深入推进;三是基层宗教工作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教育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八进”活动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作为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和民族宗教领域普法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改革。按照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政务数字化改革和公共信用建设,做好权力事项库维护工作,及时梳理我局权力事项,落实政务改革举措,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明确办理方式,确定办理时限,做好我市民族宗教系统公共信用数据收集填报工作。
(三)抓好省监管平台和办事系统应用。一是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化执法监管平台,落实我市宗教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制度,规范事中事后行政执法监管;二是根据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办公平台数字化改革进程和工作要求,逐步实现所有办事事项在省民宗办事系统中办理;三是推进政务平台系统2.0的推广应用,继续做好相关事项的入驻和服务工作。
(四)推进我市宗教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一步优化市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全面落实《宁波市民宗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助配合工作细则》,稳步推进全市宗教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和专业执法工作。
(五)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注销登记办法》,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改(扩)迁建等行政许可材料,开展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六)抓好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2025年度全市民宗系统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的各地民宗部门、机关各处(室)以及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法工作任务,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七)继续实施“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根据省民宗委、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求,会同市司法局在全市民宗领域继续深入实施“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提质扩面,切实提高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水平。
(八)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一是完善局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以法律顾问法律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不断巩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二是深化宗教教职人员学法机制,通过季度读书会、主体班等平台讲授宗教政策法规;三是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进一步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团体、进院校、进场所。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