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意义深远。为此,宁波市民宗局将按照民族工作“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标准定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做好先行示范。
深学细悟,认识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创造性地将民族团结的法治愿望转化为可感必行的国家意志,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从理论思想层面正式落实到了法律制度体系之中,明晰构建出民族工作的领域、体系与规范,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上了新台阶。深学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升民族工作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举措,唯有通过学深悟透法条内容,方能强化民族工作法治思维能力,进一步促进法律要求落实到履职全过程。
久久为功,夯实实践基础
宁波市自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常态化推进铸牢巡回宣讲,增进各族群众中华文化认同和心理认同;结合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必然趋势,完成社区民族工作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全面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打造“精而美”的和丰融居样板、一站式服务和邦楼宇模式等一大批互嵌式社区品牌;优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格局,在累计创建成功14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基础上,持续优选优育,推出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主体;继续发挥“米娜工作室”等一批高校、社会平台作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关注在甬各族群众现实需求,用心用情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些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基础。
以学促行,做好精准践行
全面宣传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仅为各族群众提供了制度保障,还对民族工作条线以学促改、以改促干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结合宁波民族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法治思维贯穿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落实转化机制,强化“之江同心・石榴红”品牌支撑,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互嵌式社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水平,做到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在推进宁波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过程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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