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辅助栏目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上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如您遵从版权和其它关于本网内容的声明,您可在出于非商业用途的情况下浏览、下载本网站的内容。否则,未经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如:拷贝、下载、存贮、通过硬拷贝或电子抓取系统、发送、转换、出租、演示、传播、出版,或任何方式的散发)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关书面申请的批准,请写信至:宁波市和济街95号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315042)使用者将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相关权利人支付版税。

    若想在其他网站上提供至本网站的链接,请遵守以下规定:

    1、链接必须是文本链接,上面清晰地写明“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或mzj.ningbo.gov.cn;

    2、链接必须指向URL“http://mzj.ningbo.gov.cn”而不是本网站的其它页面;

    3、链接的外观,位置及其它方面必须不能有损或淡化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的名称、商标;

    4、链接的外观位置及其它有关方面不能给浏览者造成错觉;

    5、当浏览者激活该链接时,本网站内容必须以全屏幕的方式显现,不能以Frame的方式呈现在链接网站上;

    6、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随时可以收回链接者链接本网站的权利;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可随时修改或更新本网站的所有材料。尽管本网站的内容来源被认为是可靠和准确的,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或其他任何的使用要求作出任何的保证,不对因本网站内容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导致的后果负任何责任。